合同单价与结算单不一致,还能继续履行吗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合同单价与结算单不一致,还能继续履行吗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客户咨询:合同上写的单价和结算单对不上,到底还能不能继续履行?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常见问题为您解答。

Q:合同单价和结算单不同,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A:这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双方已经签字确认了结算单,且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民法典》第147条、第151条),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如果一方提出异议且无法达成一致,可能无法按原合同履行。若合同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Q:如果出现单价差异,我们该怎么处理?
A:我们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按哪个单价执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单价以合同为准”,则按合同履行。若双方长期交易中默认按结算单付款,也可按交易习惯调整。我们律师团队可协助您起草补充协议或固定证据。

Q:有哪些特殊情形会导致按结算单履行?
A:常见情形包括:1)实际交付产品与合同约定不同,结算单按调整后单价计算且双方无异议;2)合同约定“单价随市场波动调整”,结算单按调整后价格执行;3)若存在欺诈或胁迫,如对方伪造结算单,您可主张合同无效。我们可帮您分析证据效力,制定应对策略。

Q:如果协商不成,如何解决纠纷?
A: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提交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若金额差异大且无依据,可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合理单价。我们律师团队可代理诉讼、发律师函,高效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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