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追逐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孩子追逐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张女士来电说,她家8岁儿子在学校课间和同学追逐时,不小心撞在一起摔伤了膝盖。她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责任,学校要不要赔?类似的问题,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遇到。

我们律师团队先讲一个真实故事:小王的孩子在游乐场追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骨折。游乐场虽有警示牌,但没及时清理积水,最终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这背后涉及几个关键法律点。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孩子之间追逐摔倒,要看双方是否有过错。比如一个孩子突然加速、另一个没保持距离,法院会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江西法院曾判例:小明和小美课间相撞,小明方承担60%,小美方承担40%。

【重要】场所管理者(学校、游乐场)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如果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及时制止危险追逐、设施有隐患,就要承担过错责任。例如游乐场无专人管理、设施安全度不够,导致孩子受伤,管理者负主要责任。

若双方都无过错,比如意外湿滑摔倒,可能按公平责任分担。但学校如果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定期开展安全课、事故后及时送医,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可以免责。江西法院就曾因学校提交了安全教育记录和送医证据,判定学校无责。

【注意】孩子受伤可索赔的损失包括:医疗费(凭票据)、护理费(家长误工或护工费)、营养费(按医嘱)、交通费(就医打车),严重情况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提醒:每个案件场景不同,责任比例需结合证据判断。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会为您分析过错证据,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