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员工索赔,二审改判减少赔偿3500元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1

公司未缴社保员工索赔,二审改判减少赔偿3500元

警示!你所在的企业如果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很多企业不知道,【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并非简单按合同工资认定,而是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一旦算错,企业可能多赔冤枉钱。

如果你以为员工未缴社保辞职,企业就必须按合同工资全额赔偿,你就会陷入误区。实际上,法院会严格核算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到手工资】。如果员工因缺勤、放假等原因收入波动,平均工资就会降低,赔偿金额随之减少。

如果你认为一审判决已成定局,放弃上诉,你就会错失减损机会。我们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案件中,企业一审被判赔偿10890元。通过重新核算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们发现实际平均工资仅为2455.07元,而非一审认定的3340元。最终二审改判赔偿7330.48元,直接为企业减少损失3500余元。

如果你以为员工放假期间的工资必须按原工资标准支付,你就会多付冤枉钱。根据规定,企业因经营困难安排放假,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非合同约定工资。本案中,我们律师团队据此成功降低了放假工资和工资差额的赔偿金额。

【重要】劳动争议中,工资基数的计算是决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如果你不重视工资发放记录的规范管理,如果你不提前核算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就有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