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补缴六年社保滞纳金由谁承担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0

公司补缴六年社保滞纳金由谁承担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指出,公司补缴六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争议焦点在于【滞纳金是否属于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该法条明确滞纳金是针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措施,因此应由公司承担,与员工是否申请不缴无关。

我们律师团队进一步分析,若因公司自身原因(如财务失误、未按时申报)导致断缴,滞纳金由公司全额承担。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缴纳社保是公司法定义务,该协议不能免除公司责任,公司补缴后仍须自行承担滞纳金。此外,若员工存在故意隐瞒或伪造证明等欺诈行为,公司可主张直接损失赔偿,但滞纳金作为法定惩罚,通常不可追偿。

综上所述,公司补缴六年社保滞纳金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员工自愿不缴或未申请均不能免除公司责任。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