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追讨七年无果 山河律师破局合同无效纠纷

成功案例 2026年3月22日 3

清晨6点,张先生又一次在工地简易板房里惊醒。这位年近六旬的包工头面前摊着泛黄的施工日志,最后一页停留在2018年10月31日——某地产项目竣工结算的日子。窗外塔吊的影子斜斜压在对账单据上,仿佛提醒着他被拖欠的565万元(化名)工程款。同样焦虑的还有合伙人李先生,两人七年来往返某市某区数十次,某建筑公司始终以资金周转为由拖延付款。直到他们推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的大门,陈爱云律师团队从抽屉里取出的《建设施工合同效力认定指引》,让这件看似无解的纠纷出现了转机。

法庭上,这份2012年签订的合同成了案件焦点。某建筑公司缺席审理,但合同效力问题如同悬在空中的钢构,直接关系着数百万工程款能否追回。山河律师团队敏锐捕捉到突破点:尽管张先生二人作为自然人签署合同确属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应支持折价补偿。庭审交锋中,陈爱云律师将22组证据编排成严密链条:从200万元(化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到三方签字确认的竣工文件,特别是那张被反复摩擦出折痕的结算确认表,最终让法院采信了5215万元(化名)工程总造价的既成事实。

看似被动的局面下,湖北山河律所采取了双轨并行的诉讼策略。陈爱云律师团队一方面夯实工程验收合格的核心证据,一方面将诉讼请求从合同违约责任巧妙转化为法定债权。这份专业研判让当事人避免了13.5%高息主张不被支持的风险,转而根据司法解释锁定LPR利率标准。更关键的是,团队通过精确计算将利息起算点锚定在结算确认次日,仅此一项就为当事人多争取近三个月资金占用补偿。从判决书显示的465万元(化名)已付款梳理,到最终565万元(化名)尾款获得全额支持,每个数字背后都是律师团队上百小时的银行流水核对与施工签证单比对。

这个案例给施工方敲响双重警钟。山河律师建议,签订合同时务必核查签约主体资质,自然人承包工程将导致合同无效风险;同时要建立过程留痕意识,像本案中施工日志、材料签收单等看似普通的文件,在诉讼中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陈爱云律师团队特别提示,即使陷入合同无效困境也不必放弃维权,可依据司法解释主张工程折价补偿,但务必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固定结算文件——正如本案当事人虽然在维权路上蹉跎七年,但那份三方盖章的结算确认表最终成为破局钥匙。在某开发区某项目的塔吊开始拆除时,张先生的银行账户终于收到了迟到七年的工程款,而这份判决书揭示的法律路径,正在为更多建筑行业从业者照亮维权迷途。


本文由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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