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盗窃不起诉,律师如何争取到机会?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1
刚满18岁盗窃不起诉,律师如何争取到机会?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刚满18周岁的嫌疑人郭某,其实施盗窃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能否因【情节轻微】而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们律师团队结合以下具体法条进行逐条分析: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郭某盗窃金额7095元,虽达到立案标准,但属于【数额较大】的最低幅度,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第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条件。
第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郭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符合【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
第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结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郭某刚满18周岁,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给予改过自新机会更符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