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运营服务纠纷案:合同解除后的费用支付之争
成功案例 2026年4月15日 5
房车运营服务纠纷案:合同解除后的费用支付之争
凌晨3点,某旅游开发公司的财务部门依然亮着灯。李女士盯着电脑屏幕上17万元(化名)的应收账款清单,手指不自觉地敲击着桌面——这是某房车公司拖欠三个月的服务费,而对方以”业务调整”为由突然解除合同后,不仅拒付尾款,还强行收回了所有运营车辆。更让她焦虑的是,公司前期投入的广告宣传、品牌活动等成本已高达50万元(化名),此刻却连基础服务费都难以追回。
这场纠纷始于半年前。某建筑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房车运营战略协议,约定每月保底服务费4500元(化名)/辆,押金1.5万元(化名)。前期合作顺利,但第三个月起,房车公司突然调离车辆却未终止服务关系。当旅游公司依据合同索要费用时,对方竟主张”车辆调离即停止计费”,甚至反指旅游公司违约。
法庭上,双方就三项核心争议展开激烈交锋:第一,临时调离车辆是否构成服务终止?房车公司坚称车辆已转移至其他地区运营;旅游公司则出示4月份车辆使用登记表,证明仍在提供品牌推广服务。第二,保底服务费是否应当支付?原告主张依约应按10辆车标准计算,被告却提出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第三,违约金是否合理?房车公司辩称解除权系合同约定,而旅游公司指控其恶意拖欠。
庭审现场出现戏剧性一幕:房车公司提交的6辆调离车辆照片,经比对与交付的10辆车牌号完全不符。这一关键证据的瑕疵,直接削弱了其主张的可信度。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合作包含车辆运营和品牌推广双重内容,单纯调离车辆不构成服务终止,保底费用应按合同标准全额支付。
代理房车公司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陈爱云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采取了精准防守策略。他们重点突破三点:首先,梳理邮件往来记录,证明已主动发送结算报告;其次,强调合同赋予的单方解除权条款合法性;最后,针对违约金过高提出司法酌减请求。尽管最终维持原判,但团队成功将违约金从5万元(化名)降至2500元(化名),为当事人挽回部分损失。
该案暴露出服务合同履行的典型风险点。山河律师建议企业主:签订长期服务合同时,务必明确”服务内容”的具体范畴,如本案将品牌推广纳入服务范围成为胜诉关键;对于单方解除条款,应当设置费用清算前置程序;保底费用条款需注明”无论实际使用与否”等排除歧义的表述。陈爱云律师特别提示:”合同解除不等于债务免除,实务中常有企业误以为行使解除权即可豁免后续责任,这种认知可能引发重大法律风险。”
作为深耕商事纠纷的专家团队,湖北山河律所处理过数百起类似服务合同纠纷。他们主导设计的”动态履约监控体系”,能帮助企业实时追踪合同履行关键节点,在对方出现付款迟延、单方变更等行为时快速启动法律预案。这种将风险管控前置化的服务模式,已为某开发区30余家企业避免潜在损失超千万元(化名)。
翻开这份判决书,背后折射的不仅是两家企业的博弈,更是对商业合作诚信底线的叩问。当越来越多的服务型企业采用”保底+分成”合作模式时,如何在契约自由与公平原则间找到平衡点,本案给出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司法答案。
本文由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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