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陈爱云主任:成功代理两起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全力守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
成功案例 2026年3月16日 7
计算机软件作为企业核心知识产权,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然而软件侵权、盗版仿制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2019年,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受某电子股份公司委托,代理两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的诉讼策略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维权,两份案件均获法院支持,有力打击了软件侵权行为,彰显了山河律所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为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两起案件均源于同一批被告的持续性软件侵权行为,被告曾系原告公司员工,离职后共谋复制原告核心软件,通过借用公司名义、出资成立新公司等方式,大规模仿制侵权产品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巨大,不仅侵犯原告软件著作权,更给原告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此前三被告已因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原告在刑事案件终结后,正式委托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启动民事维权程序。
案情回顾:员工离职后共谋侵权,涉案金额巨大
原告系一家专注于电池测试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自主研发的“蓝电电池测试系统”系列软件,经过多年升级完善,具有独特技术优势,已依法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受法律严格保护。该系统由“上位机软件”和“下位机软件”组成,二者与硬件设备协同运行,是电池测试仪器的核心技术支撑。
三名被告曾先后在原告关联公司及原告公司任职,长期从事涉案电池测试系统的生产、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期间接触并掌握了涉案软件的核心技术秘密。2009年初,三名被告共谋,利用工作之便,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拷贝、破解涉案软件,随后通过借用他人公司名义、共同出资成立多家公司等方式,大规模仿制原告的电池测试系统,对外销售牟利。
经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5年期间,三名被告通过多家公司对外销售侵权产品共计827台,非法经营数额高达数千万元,其中一起案件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另一起案件涉案金额达448余万元,严重挤占原告市场份额,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9年,原告在刑事案件终结后,委托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提起两起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及相关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被告抗辩:否认侵权,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原告诉求,被告方提出多项抗辩,试图逃避民事责任:一是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认为原告系后续取得软件著作权,无权主张此前的侵权权利;二是辩称侵权行为系公司实施,自然人股东不应承担责任;三是主张涉案软件系公开可免费使用,原告无实际损失,且赔偿金额过高;四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认为原告起诉已超过时效。
律师发力:精准破局,筑牢维权防线
接受委托后,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高度重视,凭借多年深耕知识产权纠纷领域的经验,迅速投入案件梳理,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逐一破解被告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1. 固定核心证据,夯实维权基础:团队全面梳理涉案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软件开发过程证明、被告任职记录、侵权产品销售合同、刑事判决书及鉴定报告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原告系涉案软件的合法著作权人,且著作权可追溯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有力驳斥被告“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2. 精准界定侵权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团队结合案件事实,重点阐述三名被告系侵权行为的发起者、实施者,其借用公司名义、出资成立新公司销售侵权产品,并非单纯的股东行为,而是与公司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破解被告“自然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
3. 驳斥时效抗辩,保障维权权利:团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已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自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原告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彻底推翻被告的时效抗辩。
4. 合理主张赔偿,兼顾法理与情理:团队结合侵权行为的情节、被告非法经营数额、原告实际损失、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依法主张赔偿金额,同时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软件在电池测试系统中的核心价值,驳斥被告“软件免费、无实际损失”的不合理主张,为法院判决提供有力参考。
法院判决:全部支持原告诉求核心,侵权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全面审理,充分采纳了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对两起案件分别作出判决:
1. 认定三被告及相关侵权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蓝电电池测试系统”系列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 结合案件侵权情节、非法经营数额、软件价值等因素,酌情判令侵权方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40万元,同时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4万元、6万元;
3. 驳回被告方的全部抗辩理由及原告的其他不合理诉讼请求。
至此,2019年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代理的两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均以原告胜诉告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权益。
律师核心价值:专业护航,守护企业知识产权
本案中,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不仅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权,更体现了知识产权律师在企业维权中的核心价值:
1. 精准把控案件焦点,快速制定诉讼策略,高效破解被告各类抗辩,节省当事人维权时间和成本;
2. 专业梳理证据链,精准适用法律条文,清晰阐述法律观点,为法院判决提供有力支撑;
3. 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既打击了侵权行为,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警示市场主体尊重知识产权,规范经营行为。
律师专业建议: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这些要点要牢记
结合本案及司法实践,陈爱云主任律师针对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护,提出以下专业建议,助力企业防范侵权风险、高效维权:
1. 及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明确权属,为维权提供基础依据;同时留存软件开发过程资料、版本升级记录等,便于证明著作权归属及保护范围。
2. 加强员工管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防范员工离职后泄露、复制核心软件的风险。
3. 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排查,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第一时间固定侵权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鉴定报告等),避免证据灭失。
4. 遭遇软件侵权时,切勿拖延,及时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介入,制定针对性维权策略,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依法维权,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5. 注重软件著作权的全方位保护,可对核心软件进行加密处理,同时在关联领域进行防御性注册,防范侵权风险。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拥有一支以陈爱云主任律师为核心的专业律师团队,自2019年成功代理该两起软件著作权维权案以来,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维权及风险防范方面积累了更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已成功为众多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守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果你的企业正面临软件侵权、知识产权被侵害等法律难题,或是需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欢迎联系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