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再收费的律所合法吗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打赢官司再收费的律所合法吗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示,所谓“打赢官司再收费”在法律上称为【风险代理】模式,其合法性取决于案件类型与双方书面约定。以下结合具体法条逐条分析争议焦点:
一、风险代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但须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胜诉】定义(如判决生效或执行到款项)及收费比例。我们律师团队强调,该模式并非“免费”,而是将律师费与结果挂钩,败诉时可能仅承担基础费用。
二、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下列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 婚姻、继承案件:如离婚财产分割,因涉及人身权益,禁止风险代理以避免当事人妥协。
- 请求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例如农民工讨薪,法律明确排除风险代理以保障弱势群体。
- 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案件:因涉及公共利益,风险代理被禁止。
三、风险代理合同的必备条款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风险代理合同必须书面明确:
- 【胜诉】的具体标准(如执行到款项或判决生效);
- 收费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 败诉或未执行时是否支付基础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
四、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我们律师团队提醒,风险代理存在【暗藏条款】风险,例如:
- 避免“包赢”承诺:诉讼结果受证据、法律适用影响,无绝对胜诉;
- 核查律所资质:通过司法局官网确认律师执业信息,防止违规代理;
- 明确支付节点:如合同注明“仅在执行到款项后支付15%律师费”。
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