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涉恶指控,律师辩护全案脱恶实判九个月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拆迁纠纷涉恶指控,律师辩护全案脱恶实判九个月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案争议焦点,为您梳理法律分析如下。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吴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指控是否被“拔高”?我们律师团队依据具体法条逐条分析:

第一,关于组织性特征。根据《刑法》第26条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恶势力犯罪集团需具备“组织稳定、成员固定”的特征。本案中,吴某系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其工作依据是县政府会议纪要,属于行政履职行为,而非犯罪组织。我们律师团队提交的政府文件证明,所谓“组织”实为合法行政机构。

第二,关于经济性特征。依据《意见》第5条,恶势力需“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本案中,吴某等人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有政府经费文件为证,无任何非法获利。我们律师团队指出,合法工资收入不能作为认定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第三,关于行为特征。根据《意见》第8条,恶势力行为应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本案14起事件中,多数系政府安排的拆迁工作,部分已调解结案。我们律师团队逐一核查每起事件的政府决策依据,援引《民法典》关于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主张已调解结案的事件不应再追究。

第四,关于共犯过限问题。依据《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部分队员的个人过限行为属于“共犯过限”,应由行为人个人承担责任,不能归入集团犯罪。我们律师团队通过证据区分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成功阻断指控扩大化。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我们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仅认定1起寻衅滋事,全案脱恶,法院判处实刑九个月。本案体现“不拔高、不凑数”的司法政策。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