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动态

采挖野生兰草如何争取缓刑?山河律所复盘

2026-06-11 山河律师 阅读约1分钟 1 次阅读

采挖野生兰草如何争取缓刑?山河律所复盘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最近复盘了一个真实的案子,想跟您聊聊:侯某某因为让人帮忙挖了13丛野生兰草,被认定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这些兰草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事情不小。但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帮当事人争取到了【三年缓刑】,不用实际坐牢。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案发后的补救行为】特别关键。侯某某被抓后,没有消极等待,而是主动去宣传保护兰草的知识,还参加义务植树。这些举动在法庭上成了重要筹码——法官认定他是真诚悔罪,所以给了缓刑。

很多人可能觉得,挖几棵野草能有多大事?但【注意】:春兰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随便采挖就可能触犯刑法。我们律师团队在辩护时,重点强调了三点:侯某某是初犯、偶犯,以前没有任何案底;他认罪悔罪态度好,主动弥补错误;他对法律不了解,主观恶性很小。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还罚了3000元。这个结果意味着侯某某不用进监狱,但必须在缓刑期内遵纪守法。

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慌张。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这类刑事案件,能帮您分析案情、制定最佳辩护策略。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山河律师
山河律师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有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解答,首次咨询免费

联系我们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北路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303-305
  • 18672397240
  • 周律师
  • 23254112@qq.com
  • 2325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