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第三者353万,律师助原配全额追回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2
丈夫赠与第三者353万,律师助原配全额追回
张女士最近发现,丈夫在婚内悄悄给一位姓杨的女士转账了三百多万元。她震惊又愤怒,找到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求助。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梳理了案情:张女士的丈夫王某某与杨某某长期保持婚外情,甚至在2002年育有一女。多年间,王某某陆续向杨某某转账364.3万元,而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王某某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赠与行为无效。我们团队指导张女士收集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杨某某曾辩称这是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但我们律师团队指出:无论用途如何,未经配偶同意处分共同财产,都侵害了原配权益。一审法院采纳我们的意见,判决赠与无效;二审法院调整金额为353万元,维持原判。
【点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原配完全有权追回。关键是要及时行动,收集转账记录、不正当关系证据等。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