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中途收回房屋引纠纷 山河律师助承租人成功维权

成功案例 2026年4月15日 12

出租人中途收回房屋引纠纷 山河律师助承租人成功维权

天色渐暗,某商业街的20间公寓楼突然被切断水电,刚完成46万元(化名)装修投入的张先生站在漆黑走廊里,手机上不断弹出租户的退房通知。三小时前,某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强行撬开了他的配电箱,而两天前收到的那份《解除合同告知函》,此刻正被他攥得皱皱巴巴——这个场景成为商业租赁纠纷中最具冲击力的维权起点。

这场历时两年的拉锯战始于2015年,张先生先后与某物业管理公司及其母公司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当物业公司突然以母公司名义要求解除合同时,两份合同条款的差异让维权陷入僵局。关键争议集中在三点:2015年6月与母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合同是否取代首份合同?母公司主张的”公章系员工私盖”能否成立?46万元(化名)装修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

法庭较量中,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陈爱云律师团队捕捉到三个破局关键。首先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公章真实性,瓦解了对方”伪造合同”的主张;其次运用《合同法》第55条,指出对方在知情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最后依据《合同法》第402条,证明物业公司作为受托人签订的首份合同仍对母公司具有约束力。”两份合同就像套在一起的俄罗斯套娃,我们需要证明最外层的法律效力。”陈爱云律师在庭审中的比喻让复杂的法律关系变得清晰可感。

值得关注的是,山河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创新采用”双合同比对法”,将两份合同逐条制成对比图表,用彩色标记出17处关键差异,这种可视化举证方式极大提升了法庭对合同变更事实的认知效率。团队负责人坦言:”母公司作为物业公司控股股东却否认知晓合同内容,这就像称左手不知道右手在做什么,明显违背商业常理。”

经历一审二审全胜后,湖北山河律所商事团队提炼出三条实用建议:第一,租赁合同变更时务必保留书面沟通记录,本案中张先生与物业人员的微信协商记录成为重要佐证;第二,遇到出租方中途解约时,应及时发函主张权利并保留送达证据,张先生那份被攥皱的《交纳租金通知》反而证明其履约意愿;第三,装修投入前需在合同中明确补偿计算方式,本案胜诉关键正是第二份合同详细约定了”30万元基数-已租年限×2万元/年”的补偿公式。

陈爱云律师团队近年来处理过23起类似商业租赁纠纷,其中19起通过诉前调解促成继续履约。这个胜诉案例揭示:在商业租赁领域,规范签约流程与及时法律介入同样重要。当出租方与物业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时,承租人更要提高风险意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开展合同合规审查——有些法律风险,提前预防的成本远低于事后救济的代价。


本文由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评析。

律所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北路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303-305

咨询电话:18672397240 (周律师)

官网:https://www.hbshl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