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已注册,跨类保护如何避坑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1

驰名商标已注册,跨类保护如何避坑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驰名商标的注册保护并非“一劳永逸”,许多企业因误解法律边界而陷入侵权风险。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驰名商标已注册,就可以自动阻止所有类别的他人使用,【注意】这是常见误区。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只有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他人复制、摹仿或翻译你的已注册驰名商标,并【误导公众、损害你利益】时,才能申请不予注册或禁止使用。

如果你缺少“误导公众”这一关键前提,例如他人使用并未导致消费者混淆,你就无法主张权利。这【重要】限制是为了防止驰名商标所有人滥用权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如果你拥有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例如“同仁堂”,他人将同名商标用在“保健食品”“饮料”等非药品上,你可以申请驳回或禁止使用;但如果你的商标【未注册】,则只能阻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使用,无法跨类维权。

为避免陷入法律陷阱,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