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证据不足,律师辩护终获不起诉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2
销售假药证据不足,律师辩护终获不起诉
Q:销售假药金额高达149万,为什么还能不起诉?
A: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指出,销售假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主观明知】药品为假药。如果公安机关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明知”,即使涉案金额巨大,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不起诉。本案中,我们通过细致阅卷发现,认定当事人“明知”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最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仍认为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Q:辩护律师如何证明当事人“不知道”卖的是假药?
A:我们律师团队通过审查案卷发现,当事人作为保健品店销售人员,对药品批准文号的认知有限,且无证据证明其知晓药品未取得合法批号。我们聚焦【主观明知】这一核心,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意见,指出证据链薄弱,并两次申请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公安机关未能补强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涉案药品为假药。
Q: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意味着什么?
A: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解释,退回补充侦查是检察机关对证据不足案件的常见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本案中,我们两次申请退补,推动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但关键证据始终无法补强。这直接导致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
Q:证据不足不起诉,对当事人有什么影响?
A:我们律师团队强调,证据不足不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对当事人而言是【免于定罪】【不留案底】的有利结果。但需注意,不起诉不代表完全无责,若后续有新证据,仍可能重新起诉。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