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没清路面,施工方要担责吗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道路施工后没清理干净路面,导致车辆或行人出了事故,施工方到底要不要负责?简单说,关键看施工方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施工方既没清理路面,也没设置警示标志,那根据《民法典》规定,施工方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好比你家门口挖坑不盖板,别人掉进去,你肯定要赔。
但如果是第三方(比如别的车)把路面弄脏了,施工方没及时处理或警示,那施工方还是要负责,不过可以找第三方追偿。就像你家门口被邻居泼了油,你没擦也没提醒,别人滑倒,你俩都得担责。
要是路面因为暴雨等自然原因损坏,施工方已经及时清理了,那就不用负责。这就像天降大雨冲了路,你已经扫干净了,别人摔跤就跟你没关系。
定责时,交警会看多方过错。施工方没清理碎石导致爆胎,要担主要责任;道路管理方没管好,也要担监管责任;驾驶员自己超速不看路,也得承担次要责任。就像三个厨子一起做菜,谁放多了盐谁负责。
哪怕施工方设了警示标志,如果标志不达标——比如只用小纸牌、没反光锥、夜间没照明——那还是要担责。就像你放了个“小心地滑”的小牌子,但地上油没擦干净,别人还是滑倒了,你照样要赔。
赔偿时,按过错比例分。施工方全责就全额赔;双方都有错,比如施工方没清理、驾驶员超速,就按比例分担。就像两个人抬水,谁使劲少谁就多出力赔。
总之,道路施工出事故,责任怎么分很复杂。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帮你理清责任、收集证据、争取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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