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获赔78万,山河律所详解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最近处理了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子。一位在江苏某科技公司工作13年的老员工朱先生,2023年4月突然被公司通知合同到期不续了。他觉得公司是违法解除,就委托律师维权。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帮他拿到了赔偿金、提成款、竞业限制补偿等共计78万多元。这就像公司想【突然关上门】,但法律不允许它这么任性。
案情其实挺简单。朱先生2010年入职当营销经理,2023年合同到期前,公司让他续签,他签了字交给公司。但后来双方在薪酬上没谈拢——公司给年薪30万,朱先生希望按去年实际收入43万来定。结果公司直接发了终止通知,说“双方谈不拢”。【注意】这里的关键是:朱先生已经签字同意续签,公司却在协商中突然叫停,这就好比【饭都点好了,店家却把桌子掀了】。
这个案子有四个争议点像四道坎。第一,公司终止合同算不算违法?朱先生签了字,公司是不是在降低条件?第二,2020年的10万多提成该不该给?公司拿“项目事件”当借口扣着,但证据显示那是别人的失误。第三,竞业限制补偿要不要付?合同里写了两年限制,但没提补偿,朱先生离职后没去同行,【义务做了,钱就该拿】。第四,公司回购股票时,该不该扣掉已发的股息?协议没写扣,那【白纸黑字说了算】。
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像拼图一样把证据系统整理出来。关于违法解除,我们拿出朱先生和人事总监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在协商续签,公司突然终止是【单方掀桌】。关于提成,公司内部绩效单显示那10万多元被“暂不发放”,但“项目事件”是别的员工搞砸的,跟朱先生无关,公司【没理由扣他的血汗钱】。关于竞业限制,朱先生离职后老老实实没去竞争公司,【守了规矩就该有回报】。关于股票回购,协议没提扣股息,公司想【少给钱,法律不答应】。
在法庭上,公司辩解说朱先生要求加薪才谈不拢,合同自然终止。我们反驳:朱先生已经签字续签,公司提出的30万年薪比去年43万【降了一大截】,这根本不是“维持或提高条件”。公司在协商中突然终止,就是【恶意躲着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公司又说提成是因为朱先生没尽到审核责任,但我们提交证据证明【那是别人闯的祸,跟他无关】。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的主张。如果您也遇到类似被公司“突然通知走人”的情况,别慌,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帮您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