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从犯如何争取缓刑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1

虚开增值税发票,从犯如何争取缓刑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表面是“老板让干的”,背后却是刑事立案的高压线。如果你只是财务人员,却参与了无真实交易的发票操作,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你以为“按老板说的做”就能免责,那就大错特错——法律不会因为你“只是打工的”就网开一面。如果你在案发后仍犹豫不决、不主动投案,就会错失自首从轻的机会;如果你不及时退缴违法所得,就会堵死争取缓刑的重要通道。

我们律师团队在代理类似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正是踩中了以下误区:
误区一:以为“没拿好处”就不算犯罪。实际上,只要明知无真实交易仍参与虚开,就可能构成犯罪。
误区二:以为“认罪了就能轻判”。认罪认罚越早,量刑优惠越大,拖延到审判阶段才认罪,效果大打折扣。
误区三:以为“老板是主犯,自己就没事”。法院会区分主从犯,但如果你能主动证明自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就能争取从犯认定,大幅降低刑期。

【重要】从犯认定、自首情节、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是争取缓刑的四把钥匙。缺一把,都可能让你从“缓刑”滑向“实刑”。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建议:如果你或你的企业正面临虚开发票的刑事风险,不要自行判断,不要拖延观望。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