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二审改判胜诉,证据链推翻合同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1

股权转让二审改判胜诉,证据链推翻合同

张女士最近很焦虑:她签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却被人起诉要求支付300多万转让款。她找到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时反复说:“我明明只是租个厂房,怎么就成了买公司?”类似的情况,小王也遇到过——签了合同办了工商变更,但双方心里都清楚,真实意思根本不是股权转让。

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深入梳理了案件细节。原来,陈某某与毛某某在2018年签订《省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06.8万元转让公司100%股权,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毛某某随后起诉要求支付转让款,一审法院支持了对方。但我们发现,双方的真实意图并非股权买卖。

我们代理陈某某提起上诉,重点提交了以下证据:第一,微信聊天记录中,陈某某转账备注为“第二笔,厂租金”,直接证明款项性质是租金;第二,所有转账凭证均注明“租金”;第三,派出所出警记录显示,双方因场地租赁产生纠纷,记录明确写明“租赁”纠纷;第四,短信记录中陈某某说“你私自租我们,害我们损失惨重”。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实际达成的是租赁协议,股权转让只是为了使用公司变压器。

二审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租赁而非股权转让,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毛某某全部诉讼请求。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书面合同不是绝对依据】,如果有微信备注、转账记录、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真实意思与合同不符,法院会依据真实意思认定法律关系。交易中,注意保留这些细节证据,避免“名实不符”的风险。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