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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胜诉:追回472万欠款

2026-06-11 山河律师 阅读约2分钟 2 次阅读

租赁合同纠纷胜诉:追回472万欠款

小王最近很头疼,他经营的钢管租赁站被一家建筑公司拖欠了300多万租金,还有大批租赁物资有去无回。张女士也遇到过类似困境,对方公司直接玩起了“失联”,开庭都不到场。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是如何帮他们追回472万欠款及赔偿的?今天就来复盘一个真实案例。

我们律师团队代理了杭州某租赁站诉苏州某建设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年至2022年间,原告向被告提供钢管、扣件等物资,合同对租金、赔偿、结算方式都有明确约定。但被告长期拖欠租金,租赁结束后还有大量物资未归还。经结算,欠付租金356万余元,未归还物资折价赔偿116万余元,合计超过472万元。

案件开庭时,被告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意味着案件要【缺席审理】,对原告的证据要求极为严苛。我们律师团队深知,法官在没有被告抗辩的情况下,会格外审慎审查每一份证据。如果证据链有瑕疵,部分诉请可能被驳回。

我们的策略很明确:将证据组织到极致。核心证据是被告方代表向某签字的结算单和租费单。我们在《租赁合同》中找到了关键条款:“合同生效后,乙方由向某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收发料单、对账)”。这一条款将向某的签字行为与被告公司直接绑定。

庭审中,我们提交了四组核心证据:第一,《租赁合同》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及对向某的授权;第二,向某签字的结算单、租费单,清晰载明租金总额;第三,未归还物资清单,精确计算每种物资数量;第四,针对合同未约定赔偿单价的物资,我们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主张合理市场价。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我们的证据和主张,判决被告支付租赁费355万余元及赔偿款116万余元,总计超过472万元。这个结果让小王和张女士都松了一口气。

【注意】在租赁合同纠纷中,【结算单据的签字授权】和【物资数量的精确统计】是胜诉的关键。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授权代表签字条款,或者物资清单不完整,维权将面临更大挑战。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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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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