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后中标价还能再谈吗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招标后中标价还能再谈吗

小王最近很头疼:公司刚中标一个工程项目,还没开工,原材料价格突然暴涨30%,原本的报价根本覆盖不了成本。他想找招标方商量调整价格,又担心违反法律规定。张女士也遇到类似困境:她作为招标方,发现中标方报价远低于市场价,怀疑对方存在重大误解,能否主动提出重新议价?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这类咨询。首先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关系即告成立。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价格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但法律并非铁板一块,在特定情形下,价格调整仍有空间。

第一种情形: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比如招标方因财务计算严重失误,导致中标价过低;或中标方对技术参数理解偏差,报价远低于实际成本。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价格。第二种情形: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成本剧增。例如投标后原材料价格暴涨超过50%,或突发政策变动大幅增加履约成本。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价格,但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如市场行情报告、政策文件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行为属于违法: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擅自单方调价、通过威胁利诱强制压价。这些行为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导致合同无效,甚至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律师团队建议:若您遇到成本变动或价格争议,第一步是收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关键证据;第二步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属于法定可调整情形;第三步依法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避免自行调价引发法律风险。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