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特定建筑物照片公开拍卖,是否侵权?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拍摄特定建筑物照片公开拍卖,是否侵权?

张女士在街头拍下一栋造型独特的商业大楼,上传到摄影网站公开售卖。几天后,她收到律师函,称其行为侵犯了建筑物的著作权。小王也遇到类似情况:他拍摄了城市广场的雕塑照片,并在拍卖平台高价成交,结果被原作者起诉。那么,特定建筑物的照片到底能不能公开展示或拍卖?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指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特定建筑物如果具备独创性,就属于【美术作品】受法律保护。将建筑物拍摄成照片,本质上是对该作品的【复制行为】。因此,若要将照片公开展示或拍卖,必须事先征得建筑物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但是,法律也提供了例外。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对于【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包括建筑作品,允许公众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这属于【合理使用】。也就是说,如果拍摄对象是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展示的建筑物,那么将照片展示或拍卖通常无需获得许可。

总结来说,核心在于判断建筑物是否处于【室外公共场所】。如果是,则拍摄并公开使用基本安全;如果不是,或建筑物本身有特殊版权声明,则需谨慎处理。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