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送手机分手后能否要回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恋爱期间送手机分手后能否要回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这类咨询:恋爱时送给对方的手机,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下面用4个常见问题为您讲清法律规则。
Q:我送女友一部手机,现在分手了,能直接要回来吗?
A:要看赠与的性质。如果是【一般赠与】,比如节日礼物、日常示爱,手机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了,法律不支持要回。但如果是【附条件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送的手机,分手后条件未达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
Q:怎么判断是普通礼物还是附条件的赠与?
A:关键看三点:一是赠与时的聊天记录或对话中是否有【结婚、未来、在一起一辈子】等表述;二是手机价值是否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比如上万元的手机;三是双方是否处于谈婚论嫁阶段。符合这些,更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Q:哪些情况下法律允许我撤销赠与要回手机?
A:主要有三种情形:1)双方明确约定【分手就还手机】,分手后可主张;2)对方用手机严重侵害您或您近亲属的权益,比如恶意泄露隐私;3)赠与时有附加义务(如支持您创业),对方未履行。依据是《民法典》第663条。
Q: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A:建议收集:1)赠与时的聊天记录、转账备注;2)能证明双方曾以结婚为目的的对话或礼物;3)如果是借款,要有明确的借条或聊天记录。证据越充分,维权成功率越高。
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能帮您精准判断赠与性质,制定最优追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