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款这样结算才不亏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2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工程款这样结算才不亏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很多企业因此陷入被动。如果你以为签了合同就一定按合同付款,就会在合同无效时措手不及;如果你以为挂靠、转包只是管理问题,就会在纠纷中承担巨大损失;如果你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再管条款约定,就会错失“参照合同折价补偿”的法定权利。

【注意】哪些情形会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常见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或超越资质等级;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即挂靠);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转包或违法分包。如果你忽视这些红线,就会面临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款结算无据可依的风险。

【重要】合同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法律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补偿。如果你认为合同无效就一切归零,就会忽略“参照合同约定”这一核心原则;如果你不懂验收合格是前提,就会在工程不合格时无法主张工程款;如果你不了解管理费、税金、“背靠背”条款在合同无效后的争议处理,就会在结算中吃暗亏。

我们律师团队特别提示:合同无效不等于放弃权利,关键在于如何正确适用“折价补偿”规则。例如,在非法转包案件中,法院仍可参照合同中关于结算比例的约定作为补偿依据。如果你盲目起诉或错误主张,就会浪费诉讼机会;如果你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就能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