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案:成功核减百万赔偿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工程款纠纷案:成功核减百万赔偿
张女士打来电话时很焦虑:“我们公司被起诉要赔150万,明明工程都验收合格了,怎么还要倒贴钱?”小王也遇到类似困境:“对方说开工延误要我们赔窝工费,可明明是审批流程耽误的。”别急,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用一起真实案例告诉你,如何精准反击。
2021年,某建设公司起诉一家科技公司及其股东,要求支付工程款、窝工损失、违约金等共149万余元,还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50万元。原告声称,因被告原因导致开工延误6个月,造成窝工损失18万元,同时主张钢材、商品砼等材料调价款。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迅速梳理合同、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证据,发现几个关键突破口。
首先,合同约定【一次性包死】总价1085万余元,除钢材调价有书面联系单外,其他材料调价无依据。其次,开工延误是因施工许可证办理延迟,责任不在被告。最后,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我们律师团队精准抗辩,法院最终仅支持工程款20余万元及保证金50万元,窝工损失、违约金等全部驳回,为客户减损近百万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是胜诉基石,证据链的完整梳理是关键武器。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建议,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务必明确调价机制和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所有变更签证必须书面确认。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