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超千万,我们如何帮施工方全额追回?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工程款拖欠超千万,我们如何帮施工方全额追回?
Q:工程被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找谁要钱?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并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法院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后,会判决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我们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标的额超千万的案件,正是运用这一规定,帮当事人突破合同相对性,成功向发包人追回全部欠款。
Q:证据不足怎么办?哪些是关键材料?
A:工程款纠纷中,证据是胜诉的核心。我们指导当事人收集以下材料: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证明合同关系);开工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证明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变化);分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合格);结算书、对账单(证明欠款数额);催款函、律师函(证明时效中断)。这些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是法院支持诉求的基础。
Q:发包人说已经付钱了,我们还能追吗?
A:可以。在代理的案件中,发包方辩称已向承包方付清款项,但我们提交证据证明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仍有未结清工程款,且承包方已下落不明。根据司法解释,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决发包人全额支付。
Q:诉讼中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A:财产保全至关重要。我们团队在立案后第一时间申请查封发包方的银行账户和相关资产,为后续执行扫清障碍。在代理的千万级案件中,正是因为保全措施到位,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很快收到了全部工程款。建议施工方在起诉前就做好保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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