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胜诉:未验收也能追回13万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工程款拖欠胜诉:未验收也能追回13万
张先生承接了一项酒店门窗工程,完工交付后,发包方却以“没办竣工验收”“没书面确认结算”为由,迟迟不付尾款。他急得四处求助:“难道白干了吗?”今天,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聊聊工程款追索的关键策略。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一家窗业公司为某地产公司安装酒店门窗,工程完工并移交了钥匙。但发包方只付了部分款项,剩余13万多元一直拖着。对方抗辩说,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是“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书面确认结算”,这些手续都没办,凭什么给钱?
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没有只盯着书面文件,而是从【实际交付】和【发包方认可】两个角度构建证据链。首先,我们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窗业公司在2023年11月就把工程钥匙交给了发包方,对方已经实际占有使用;其次,发包方在法庭上当庭认可了结算金额,还启动了第三次批款流程。我们据此主张:虽然书面手续没走完,但发包方接受了工程、认可了金额,【付款条件已经实际成就】。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判决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130074.96元。法官明确指出:“工程已移交并由发包方占有,发包方当庭认可结算金额,视为双方已经结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链的完整性】比单一书面文件更重要。施工过程中的微信记录、移交手续、付款流程,都可能成为胜诉的关键。如果你也遇到工程款拖欠,别等书面手续完备再行动。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