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房产分割胜诉案例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家暴离婚房产分割胜诉案例解析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近期代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件(案号:(2019)川1381民初号)。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1. 家暴行为能否直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2. 离婚协议未履行时房产如何分割;3. 子女抚养权归属。以下我们结合具体法条逐条分析。
【争议焦点一:家暴证据链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报警记录、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据认定家暴事实。我们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系统收集了报警回执、中山市坦洲医院出院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争议焦点二:离婚协议未生效后的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反悔的,该协议不生效。本案中,男方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后拒绝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无法直接适用。我们律师团队将该协议作为男方曾认可离婚条件的辅助证据提交,同时围绕房产出资与还贷细节展开论证。
【争议焦点三:房产归属与折价款计算】案涉房产为复婚后购买,登记为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我们律师团队通过梳理资金流水,证明首付款部分来自女方婚前财产、部分来自共同资金,且按揭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折价款108,540.55元,并继续承担剩余贷款。此结果既认可了女方的主要贡献,也依法保障了双方权益。
【争议焦点四: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本案中,孩子长期随女方生活,且明确表示愿随母亲生活,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并平摊医疗教育费。
我们律师团队在此案中通过精准的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成功为家暴受害者争取到离婚判决、房产所有权及子女抚养权。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婚姻家事与财产分割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