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出租银行卡,如何用聊天记录自证清白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2

在校研究生出租银行卡,如何用聊天记录自证清白

张女士最近接到在读研究生的侄子的电话,声音里满是焦虑:“我只是把银行卡借给朋友走账,怎么就成了帮信罪的嫌疑人?”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求助。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讲讲如何用聊天记录扭转局面。

小王是一名在校研究生,经人介绍将两张银行卡出租给张某,对方声称用于“公司发工资”,每月支付租金。小王信以为真,获利1800元。没想到,这两张卡被卷入电信诈骗案,涉案流水高达913万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帮信罪立案侦查,小王面临退学、判刑的风险。

我们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抓住案件核心:帮信罪要求行为人【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果小王确实被蒙蔽,就不构成犯罪。我们指导小王将所有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截屏、录屏,并到公证处进行电子证据保全。聊天记录清晰显示,张某多次以“公司走账”“发工资”为由索要银行卡,还发送了营业执照照片。小王在聊天中表现出犹豫和担忧,完全是被利用的不知情者。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向检察院提交了这份公证书和详细辩护意见。我们指出:第一,聊天记录证明小王主观上认为自己在帮助正常经营的公司;第二,小王仅获利1800元,与犯罪收益不符;第三,其行为符合被蒙蔽的特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对小王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帮信罪案件中的“主观明知”认定,往往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来推翻。而【微信聊天记录】这类电子证据,在证明当事人不明知时具有关键作用。如果您或身边人遇到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将用专业经验为您争取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