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车祸主责致人死亡,如何做到零赔偿?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员工车祸主责致人死亡,如何做到零赔偿?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今天想和你聊聊一个真实案例:一位00后修理工,月薪只有2000元,却在工作途中骑车撞倒一位行人,对方几个月后不幸去世,家属索赔66.4万元。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是——员工一分钱没赔,也没有坐牢。怎么做到的?我们来拆解一下。
这位小伙是摩托车行的修理工,外出救援时出了事。交警认定他主责,因为没靠右行驶。对方离世后,家属起诉他个人索赔66.4万。他工资低,根本赔不起,也请不起律师。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用了【双打制】策略:一边打原告,一边打被告。
打原告,我们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因为事故和死亡相隔几个月,死者已火化,鉴定做不了,但法院在赔偿金额上就会打折扣。同时,我们发现原告的索赔很多没有依据,准备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打被告,我们追加摩托车行为共同被告,因为小伙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责任应该由单位承担。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定这是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员工零责任。从66.4万索赔到零赔偿,从可能面临刑责到零刑期,这个结果让小伙彻底解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车祸致人死亡,【因果关系】和【责任主体】是两个关键突破口。如果事故与死亡时间间隔长,一定要申请鉴定;如果是在工作中出事,单位可能才是真正的责任方。遇到类似情况,别自己扛,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