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明权利归属与行使规则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3

合作发明权利归属与行使规则解析

小王和同事张女士共同研发了一款新型节能设备,但在申请专利时产生了分歧:小王想单独申请专利,张女士却认为这是两人合作成果,不应由一方独占。像这样的合作发明纠纷,在法律上该如何处理?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此为您解析合作发明的核心法律规则。

首先,合作发明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的第一步,是看合作开发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就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则双方应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后归合作人共有。

在共有专利权的行使上,法律有明确规定:

  1. 合作人可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专利权。若协商不成,任何一位专利权人可许可他人使用专利,但【注意】这种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排他性或独占性许可。许可所得报酬需在各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分配。
  2. 除上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3. 如果合作开发者中一人坚决反对申请专利,则不能申请,只能采取技术秘密方式保护。
  4. 若合作开发者中一人主张申请,另一人放弃申请权,则主张方可以单独申请。获得专利权后,【重要】放弃方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不构成侵权。

我们律师团队提醒您,合作发明的关键在于事先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权利归属和使用规则,避免日后产生分歧。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