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东未查出资凭证,被判连带赔偿150万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受让股东未查出资凭证,被判连带赔偿150万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最近处理了一个案子,特别想跟您聊聊。您知道吗?买公司股权就像买二手房,光看房产证可不够,还得查清楚原房主有没有欠着物业费。股权转让中,光看工商登记显示“已实缴”,可能是个大坑。
这个案子里,原股东陈某某没实际出资665万元,就把股权转给了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以为看了审计报告和工商登记就万事大吉,结果被法院判了连带赔偿。我们律师团队是怎么帮债权人打赢官司的?关键就在于:专业投资者不能只看表面材料。
法院认定,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您得去查【银行转账凭证】和【出资证明书】这些“铁证”。就像您买贵重物品,不能光看包装盒,得打开检查真伪。工商登记只是形式审查,不能当“免死金牌”。
对方说“我们查了审计报告”,但我们律师指出,审计报告里写的是“投资金额”,可没有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这笔钱真到账了。陈某某提供的汇款凭证,要么是增资前一年的往来款,要么备注写的是“转账”,根本对不上号。
最终法院判决:两家受让公司要在15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股权受让不能只做表面功夫】。您如果正在考虑收购股权,或者遇到类似纠纷,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