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动态

动迁安置被排除?母子成功维权获赔60万+一套房

2026-06-09 山河律师 阅读约2分钟 4 次阅读

动迁安置被排除?母子成功维权获赔60万+一套房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动迁安置看似是一次性的财产分配,实则暗藏复杂的法律关系与家庭纠纷陷阱。如果你在离婚后与孩子共同生活,却被告知“动迁只看宅基地证,不看人”,你就会像本案中的母子一样,被彻底排除在安置利益之外。如果你以为离婚后就不再享有原家庭房屋的动迁权益,你就会失去本应属于你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如果你忽视动迁协议中【同住人】这一关键条款,你的合法权益就会在家庭内部被悄然剥夺。

本案中,顾某某与徐某离婚后,儿子随母亲生活。原家庭房屋动迁时,母子二人虽被明确列为动迁协议中的同住人,但所有安置房和补偿款均被其他家庭成员独占。我们律师团队代理后,重点围绕三方面破局:第一,紧扣动迁协议,证明母子二人是协议列明的安置对象;第二,调取户籍资料,确认母子二人早在动迁前就已户籍在内并长期居住;第三,援引法律原则,指出动迁利益是对居住权的补偿,与婚姻状况无关。

最终,法院判决为母子二人争取到一套88.99平方米安置房及60万元补偿款。这一结果说明:动迁安置利益的分割,不是谁占房谁说了算,而是依据协议、户籍、居住事实等综合认定。如果你也面临类似困境,例如离婚后子女被排除安置、家庭成员私自霸占补偿款、动迁协议未列明你的名字,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

山河律师
山河律师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有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解答,首次咨询免费

联系我们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北路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303-305
  • 18672397240
  • 周律师
  • 23254112@qq.com
  • 2325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