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搞“对半开”!50:50的股权结构,是所有企业最大的自杀行为
山河动态 2025年12月29日 4

很多老板创业找合伙人,最喜欢讲“情义”:你一半,我一半,大家平起平坐,谁也不吃亏。 但在法律眼里,50:50不叫公平,叫“死局”。 最近,山西一个百亿级的火电厂大项目被硬生生“拖死”的案例,给所有老板敲响了警钟:连巨无霸国企都玩不转的“对半开”,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搞定?
一、两个“超级巨人”的握手,竟成了一场百亿级的“覆灭悲剧”
在山西长治,曾有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项目——赵庄鑫光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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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顶级: 2×66万千瓦火电项目,在能源界这就是“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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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显赫: 两个大股东,一个是晋能控股,一个是格盟国际。
按理说,强强联手,众人拾柴火焰高。2015年开工时,谁都以为这又是一个躺着赚钱的项目。
结果呢?从2015年开工到2025年(预测),整整10年时间,这个项目不仅没发出一度电,反而成了省政府三次督办、专家多次论证、最后无奈被“没收指标”的烂摊子。
钱投进去了,手续补齐了,专家说能赚钱,省领导亲自协调了。但,就是干不下去!
为什么?因为股权比例是50%:50%。

二、50:50:世界上最昂贵的“冷战”
这个案例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在于:当两个股东意见不统一时,公司彻底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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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带头大哥”: 项目停工后,面对市场变化,一方想继续,一方想观望,或者双方都不愿单独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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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死循环: 因为股份一样,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否定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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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国企有严格的合规和流程,跨集团的决策本就慢。再加上50:50的死穴,导致这个项目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眼睁睁看着煤炭电力市场大红利流失,最终沦为资源浪费的典型。
律师点评:很多老板认为50:50是对彼此的尊重。但在公司治理中,这叫“决策权的真空”。当危难来临时,没有一个人能拍板,这种结构就会瞬间变成毁掉企业的“自杀炸弹”。
三、 为什么说“平分股权”是创业者的第一道催命符?
如果你觉得这是国企才有的烦恼,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对于小微企业,50:50的杀伤力是致命的。
1. 赢了官司,输了公司
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两个哥们创业,各占50%。初期蜜月期你好我好;后期一旦涉及到“要不要增资”、“要不要转型”、“要不要分红”,只要一个人不同意,公司章程就成了一张废纸。
2. “公司僵局”是法律无法治愈的绝症
虽然《公司法》有关于公司僵局的规定,但等到律师介入去打“解散公司”官司的时候,你的客户丢了、员工散了、账上的钱也被折腾光了。
3. 现在的合作,比以前更难了
正如山西这个案例反映出的:现在的合规要求、审计要求极高。决策流程越长,效率就越低。如果再没有一个绝对的核心股东,这种“内耗”会直接拖垮企业的现金流。
避坑指南:股权怎么分,公司才能活?
作为武汉十佳优秀律师团队,我们给各位老板三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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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必须有一位大股东。不管股权怎么分,必须有一个人拥有51%或67%以上的表决权。股权可以分,但决策权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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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2:设置“僵尸股东”退出机制。在合伙协议里,一定要写清楚:如果双方连续两次董事会无法达成一致,该如何强制买断另一方的股份,或者引入第三方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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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3:别用股权赌人性。50:50本质上是懒政,是不想面对利益分配的矛盾。好的架构,是把丑话说在前面,而不是把官司打在后面。
以上内容来源仅供参考,不能代替专业法律意见。
写在最后
赵庄电厂的案例告诉我们:商业世界不相信“平坐江山”的童话。
连山西能源局都救不活的50:50项目,你的公司能挺得住几轮内耗?不要让今天的“情义”,变成明天法庭上的“追悔莫及”。
如果你现在的公司正是50:50,或者正准备和人合伙,千万别等出事了再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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